加州法案, 以降低罪犯對未成年人. 的性行為的處罰, 現在正走向 (州長紐森先生) 的辦公桌!
加州法案, 以降低罪犯對未成年人. 的性行為的處罰, 現在正走向 (州長紐森先生) 的辦公桌!
(2020年9月3日)
法案將取消規定罪犯在與10歲差異內與未成年人發生某些性行為后登記為性犯罪者!
加州的一項法案將取消規定罪犯在與10歲差異內與未成年人發生某些性行為後登記為性犯罪者的規定,該法案將在兩院通過加文·紐森州長的辦公桌上。
該法案第145號法律,適用於受害者年齡在14至17歲的情況下,旨在取消現有的口交和肛交登記要求。儘管共和黨在參議院遭到反對,議會兩黨也反對,但州參議院和議會週二都投票通過了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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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香農·格羅夫(Shannon Grove)週二在微博上說:"如果簽署成為法律,一個24歲的孩子可以與一名15歲的孩子發生性關係,而不必登記為性犯罪者。
提出該法案的州參議員斯科特·維納(Scott Wiener)聲稱,該法案旨在將LGBT罪犯與異性罪犯一視同交,因為對於年齡差異相遠的夥伴之間的陰道性行為,已經有類似的豁免。
維納在2019年5月州參議院通過該法案時發表聲明說:「這種對性犯罪者登記的非理性歧視是在加州禁止LGBT性行為時造成的。"陰道交和其他形式的交對之間的區別是加州歧視性歷史的遺跡,是時候結束它了。
維納繼續說:「在性犯罪者登記冊上,可能會毀掉年輕人的生活,使他們更難找到工作和住房。我們需要結束這種可怕的歧視。
維納的聲明和在其網站上發佈的新聞稿討論了一些情況,例如一個18歲的孩子與一名17歲兒童發生性關係,但沒有解決像Grove提到的更極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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