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送綠卡 引外資振房市
購屋送綠卡 引外資振房市
根據此法案,擁有購屋綠卡者要在美國工作,必須循正常程序獲得工作簽證,但可以帶配偶和未滿18歲的子女來美,購屋綠卡沒有核發上限,但持有者在出售房屋後,即不能合法在美國居留。
由紐約州參議員舒默(民主黨)和猶他州參議員麥克李(共和黨)提出的購屋綠卡法案是一個整套移民法案的一部分,旨在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人在美國投資。
在南佛羅里達、亞利桑納州,和其他房市不振地區購屋的外國人日益增加,特別是中國和加拿大的買主充分利用美國房價下跌、美國購屋者少,和匯率的有利條件在美購屋。
為助長這種需求,購屋綠卡法案將對投資至少50萬元現款於住宅房地產,包括一家庭房屋、合作公寓,或連棟房屋的外國人提供綠卡,申請人可以把50萬元全部投資於一棟住宅,或花25萬元買一棟住宅,把其餘的錢用來買住宅房地產出租。
這個法案是現行投資綠卡的補充,支持者認為此法案可消化因美國人擔心工作安全,或出售自己房屋會有損失而對購屋止步所造成的過剩房屋。舒默說,這是一個不花聯邦政府一文錢來創造需求的方法。
全國房地產業者協會的資料顯示,在3月結束的過去一年,國際買主購買美國住宅房地產的金額為820億元,而前一年是660億元。去年加拿大買主占外國住宅買主的四分之一,中國、墨西哥、英國和印度買主占另外的四分之一。房地產業者表示,美國限制重重的移民法規遏阻了許多國家的買主,而購買房屋也會帶動營建、家具等行業的活絡。
購屋綠卡受到一些名流的支持,如股神巴菲特,他夏季時就提出鼓勵更多富裕移民購屋的構想。這個法案可能對某些市場的影響較大,如外國人歡迎的加州聖馬利諾,當地的房地產經紀瑪姬‧納瓦諾說,容易的移民法規可能影響重大,因為許多中國買主難以獲得簽證,她最近以比要價高8%的167萬元,售出一棟房屋給一位中國礦業業者,而她經售的每一棟房屋都至少有一位中國買主出全價來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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