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 炒熱商業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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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移民 炒熱商業地產
記者陳慈暉洛杉磯報導
May 17, 2012 06:00 AM
美國從1990年起實行EB-5投資移民項目,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萬個名額,申請者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十個全職美國人的就業機會,即可獲發兩年有條件移民簽證。
兩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獲得永久居民資格(綠卡)。
律師張軍表示,EB-5投資移民的投資金額為100萬美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元。此類投資每年至9月30日前的簽發名額為3000個,今年迄今已核發超過2000個,投資熱絡景象可見一斑。
如果EB-5投資移民申請人投資移民局預先批准的指定投資區域中心投資移民專案(Regional Center),申請人不需要直接參與經營與創造就業機會。
區域中心移民專案是透過100至200位投資移民申請人作為合夥人,共同投資在指定區域中心專案上。
房地產經紀人John表示,這專案一般由移民局批准的投資區域中心負責日常管理,通常募集5000萬至1億美元資金,共同投資一個項目。例如,投資一個商業大樓,該商業大樓建成後出租,租金即為投資的報酬與紅利。因此,這類投資移民的資金,在美國房地產開發商及業者眼中,是帶動市場的活水源頭。
不過,張軍指出,雖然投資投資區域中心仍為EB-5投資移民的大宗,但愈來愈多的中國大陸投資人有意舉家在美落地生根,便開始轉向申請自行創業的投資型態。此類華人多半傾向投資熟悉的專業領域,例如餐館、洗車場、進出口貿易公司。
根據最新統計,EB-5投資移民迄今已為美國創造或保持6萬5000個工作機會,並為美國吸納30億1000萬元的海外投資資金,不僅對美國經濟發展的幫助極大,也為美國房地產市場雪中送炭。
此外,正值熱潮的EB-5投資移民,箇中也存在許多失敗或上當的申請案。投資人除須根據自有資金、移民方式及取向,以及本身創業及專業能力,審慎評估EB-5投資移民項目外,張軍建議,應事先多做資訊蒐集及研究。例如,洛杉磯地區工商業蓬勃發展的工業市是屬於50萬元的目標就業區,羅蘭岡是屬於100萬元一般EB-5投資項目區,投資人若不事前做足功課,就容易錯失良機或誤判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