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世界各国即将执行CRS协定,全球征税即将开始,高净值人士何去何从?
简体美国信和地产-Ramon Wu
中国和世界各国即将执行CRS协定,全球征税即将开始,高净值人士何去何从?
2016-06-28 20:03 【投资教战】
近期、FATCA对美国税务居民首开刑诉???ATO系统升级???加拿大BC省买房登记国籍???等新闻在网上越演越厉,日见发酵,争吵的不可开交,先姑且不去评论这些新闻的真实性还是恶意炒作和喧哗。但小编认为,面对共同报告(CRS)执行迫在眉睫,各国开始收紧资讯收集,中国身份海外持有资产,还会那么塌实和安心吗?现在告诉您这样操作的日子怕是到头了!
一、全球征税
1、背景
受美国政府《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的启发,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G20组织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和多边管辖权协议(MCAA),旨在维护诚信的税收体制。这个系统也称为共同报告标准(CRS)。
2、中国
2015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即(“《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规定各签约协议国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需要向中国税务总局自动提交(即无须知会及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中国公民及税务居民身份的一切资产、投资资料。凡持中国公民身份及怀疑是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最早追溯至2014年9年以后中国公民或怀疑税务居民,都定义为须向中国税务总局自动申请的人群。
3、共同报告国家和地区
截至2015年12月11日,已经有97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执行多边自动情报交换,不同国家处于不同的CRS实施阶段,56个国家/地区将在2017年9月1日开始首次信息交换,41个将在2018年9月1日年开始。
2017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其中包含众多投资者熟悉的离岸地以及欧洲国家和地区:百慕大、BVI、开曼群岛、塞舌尔、卢森堡、英国、法国、德国等。
2018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下列41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7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地区、日本、澳门、新西兰、新加坡、瑞士等。
二、境外财富架构筹划,一个新命题
1、国籍规划---拥有一个低税或免税国家的国籍
越来越多企业及高净值人士倾向于在低税或者免税国家注册并进行金融活动,其原因莫过于:这些国家不仅是离岸金融中心,而且是全球仅有的几个海外税务规划天堂之一。以加勒比海-安提瓜国家举例说明:
1)无个人所得税、净值税、遗产税/赠与税、资本利得税、海外收益税、非全球征税;全球著名离岸金融中心、最佳控股公司、财产信托、离岸基金设立地点;
2)护照的含金量高,全球免签138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
3)办理速度快:3-5个月一家四代一步到位获得身份;
2、国籍规划---通过“购房”获得的身份
在CRS体系下,国籍不一定是税务居民的信号,CRS是以当前所居住的国家来判断。在金融机构决定情报交换的具体国家时,个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至关重要。因为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地将决定税务情报向哪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供。
如果一个人被认为是中国税务居民,其在境外开设的账户信息,无论是在香港、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开设,均需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供。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购房”的方式来做国籍规划!
金融帐户和税务情报交换之无间道,这是一个新的游戏,会玩的,在国际金融体系中会占领一个制高点,不会玩的,继续与羊群为伍。
(图文源自美地投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文由美国资深地产经纪 Ramon Wu 特别推荐。
如欲读到更多文章,请点击左上角的菜单图标,选择“文章荟萃”, 您可以读到10个栏目的文章。
如欲每日自动收到类似的文章,请扫描下面“经纪人房产网公众号“二维码,然后关注它。
最後,別忘了传播正能量,把文章分享給您的好友、群組和朋友圈喲!
我的公众号
阅读 (508)(1) |
评论
发表评论